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教师继续教育有明确规定:2011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时,高、中级要具备继续教育72学时以上,初级要具备继续教育36学时以上。从2012年起,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和竞聘上岗人员要在任现职期间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教育年学时数和累计学时数(即高、中级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72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36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160学时),达不到规定的年学时和累计学时的,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竞聘相应岗位。继续教育成为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
1.教师培训
从2010年至今,本中心与教务处、学校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等部门一起,开展了学生评教、教学督导、听课、试卷抽查、教师公开课比赛等活动,对中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进行考核、检查、评估,并进行切实指导。中心亦已开展了多次教师培训,内容涉及校情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动态、教师专业化、教师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本科生学习特征、教学组织与基本技能、范式教学改革宣讲等内容。具体如下: